小区门卫该不该抓贼?
前几天,福州西洪路榕信三区一名老门卫看见两名窃贼在偷电动车,大喊一声“干什么的”,窃贼急忙逃走。
然而,老门卫的做法却引起一场关于“底线”的讨论。有居民认为,老门卫应该大喊“抓贼”或把大门关上,想办法把小偷抓住。有的居民则认为,老门卫已经制止了偷盗,没有什么不妥。而57岁的老门卫自己却表示:他制止了偷窃行为,就已尽了义务。
老门卫眼前 两偷车贼逃走
据不完全统计,榕信三区近一个月来丢失了5辆电动车。近日,又有小偷到小区偷车,被门卫发现后逃走。事发后,物业在小区公告栏贴出一张告示,大意是:盗贼准备偷电动车时,被巡逻保安发现后逃走。
发现小偷的老门卫说,当晚他在小区巡逻时,看见两个男子鬼鬼祟祟,其中一人靠近一辆电动车,手伸进口袋,好像要掏出工具准备撬电动车。在离窃贼三四米处,他大喊一声“干什么的”,其中一个人说是找人拿工钱。他有些怀疑,说这么晚了还拿什么工钱。随后,两人骑上自行车离开。
记者问老门卫,为什么不关起小区的大门,来个“瓮中捉鳖”。他说,因离门较远,还担心小偷身上有凶器,自己一个人对付不了对方两个人。不过,他也提到小区门口当时有人乘凉。
老门卫做得够不够 各方观点不一
该小区业主苏女士认为,老门卫完全可以大喊“抓贼”或叫门口的门卫把门关上,这样窃贼可能就跑不了。而业主刘女士说,老门卫年纪这么大,能把窃贼吓跑就可以了,要求他再做其他的,是一种苛求。
该小区物业处林主任说,小区的门卫经过精心挑选,都是一些下岗或退休,但有责任心的中老年人。此外,小区的物业费一平方米才0.5元,这样的物业费只能请价格相对低廉的门卫,一个月650元。他觉得老门卫的表现已尽责,如果采取其他行动,不慎激怒窃贼,伤了门卫,得不偿失。
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专家介绍,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》第47条规定: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,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
福州不少老的小区,一般都由老门卫把守。那么这类小区该如何防贼,欢迎你拨打968111参与讨论。 (海峡都市报 记者 李帅 见习记者 苏燕梅)